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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9/29 范桃花慌慌的粉丝送给她一束花,她当机立断扔进左手边的垃圾桶。
一定是因为大师说她命犯桃花,所以类似的小追求都不在话下。
我捡一朵玫瑰插在细长的玻璃瓶里,它原本是一瓶莫名其妙的饮料,他们说难喝,我却咕嘟咕嘟喝得开心,甚至将它洗净装我的红豆水。
。。。
为什么别人命犯桃花,我却命犯菊花。
(不要误会,认识您们是我无上的荣耀。)
偶尔开几多浅浅的桃花,却烂到不行。
如果有下辈子,我一定要姓范,名桃花。
。。。
我却仍感谢那个第一个送我花的人。
唯一的一束,在某个七夕将至。
彼时我坐在鸿光楼靠窗的位置吃一份有牛奶火腿煎蛋的早餐。
看工人骑自行车拥一束硕大的花笨拙从窗外骑过。
上楼后看到那束花停在我的椅子上,里面插着刁大王写的卡片。
花,自然不是大王送的。
。。。
我向来拥护送花无用说,倒不如送个钻石实在一点-___-!!!
但花谢了却留下回忆,这回忆倒也比钻石珍贵一点。
毕竟贵如钻石,也会被某些像李小姐一样的人不小心掉到洗手池-___-!!!
所以如果相信买的不是花,而是在制造回忆,那也就物有所值了。
。。。
当然,送给慌慌那样命犯桃花的也是风险。
回忆太拥挤,一不小心啊就会被更大束的回忆挤掉呢。 引用通告此日志的引用通告 URL 是: http://amojan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E1AD194FEC373509!4174.trak 引用此项的网络日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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